文著协的公告中称,根据谷歌此前提出的和解协议,目前,作者可以做出的选择有:1、同意和解协议。如作品未经许可已经被数字化,可要求现金赔偿。此前,谷歌提出的和解协议是,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对于今后的使用,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 63%作为使用费,作者可选择让其继续使用或者要求其删除图书。经包括中方在内的权利人的要求,谷歌给予现金赔偿的截止期限已推迟至2010年6月5日,删除图书的截止期限是2011年4月5日。如您不提出索赔,谷歌将认定作者放弃权利,在今后使用作者著作也将不会支付著作权使用费。2、不同意和解,提出诉讼,另行要求赔偿。请注意截止期限为2010年1月5 日。此外,作者也可以选择委托文著协处理此事。
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谷歌自2004年开始对图书进行大规模的数字化,向美国公众提供服务。2008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达成和解协议。根据美国版权法,中国著作权人也会包含在和解协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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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转:文著协公布谷歌赔偿方案 拟联合作协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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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真相的群众继续围观
根据美国版权法,中国著作权人也会包含在和解协议范围内。
无语~~汗颜啊~~
终于有个懂法的人站出来了...